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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「高雄市加水站新設立申請作業處理原則」相關文件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6-13 13:46 承辦單位:楠梓區衛生所

    內容摘要:

    1. 依據高雄市加水站加水車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。
    2. 為落實加水站申請設立時,業者應善盡經營及自主管理之責,本於公共與消防安全為上之精神,符合現行各目的主管機關內部既有執行與實施之法令依據,故於「高雄市加水站新設立申請作業處理原則」之申請相關文件新增加水站業者聲明書,已將相關檔案資料放置於本所網頁,俾利民眾申辦服務。
    類別:加水站業務
    上版日期:113-06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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